注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商环节零费用,与普通公司流程一致;若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含“文化传播”字样,无需前置审批,但涉及演出经纪、网络文化、广播影视制作等经营项目,须分别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认缴无最低限额,总体启动成本约千元至数千元。
一、工商注册条件
公司名称:行政区划加字号加行业“文化传播”加有限公司,同一地区不得重名。
注册资本:认缴制,无最低限额,可自主约定金额与缴付期限。
注册地址:须为商用性质,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住宅不可直接使用。
人员配置:至少1名法定代表人、1名监事;股东可兼任法人,监事须独立。
二、经营范围与后置许可
一般项目:广告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图文制作等可直接登记。
演出经纪: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须向文旅部门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网络文化:从事网络音乐、动漫、表演等线上文化产品经营活动,须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认缴不少于100万元。
影视制作: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须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无资金门槛,但需无外资股东且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办理流程
线上核名→提交设立资料→领取营业执照→刻章备案→银行开户→税务登记;涉及后置许可的,在执照经营范围中加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再向对应主管部门提交许可申请,获批后方可正式营业。
四、费用与时间
工商执照3个工作日可领,零工本费;刻章、开户、打印等杂费约600-1000元。若委托代办工商加各类许可证,服务费约3000-8000元,全程约20-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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