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在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核心是先完成工商登记,再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满足注册资本、车辆数量、从业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五项硬杠杆即可获批。
一、公司设立登记
名称须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字样,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核名,避免重名或敏感词。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建议50万元以上,金额越高越利于后续车辆采购与银行授信。
注册地址必须为商用性质,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并具备接待、调度功能。
二、行业备案条件
车辆要求:至少拥有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10辆,车辆须为自有且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并按规定购买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
人员要求: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车辆技术、安全生产、财务会计等岗位各配1名初级以上职称人员,全员依法缴纳社保。
场地要求:固定停车场面积不低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做到车进库、人到位。
制度要求: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财务统计等管理制度,确保运营过程可追溯、可复核。
三、备案材料与流程
取得营业执照后,登录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审批系统,在线提交备案申请表、车辆登记证、保险单、停车场证明、人员证书、制度文件等材料。
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20日内完成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出具《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并在官网公示备案信息。
备案完成后,方可正式对外开展短租、长租、分时租赁等业务,并接受年度质量信誉考核。
四、后续合规要点
车辆新增或报废后1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确保账车相符。
按“双随机、一公开”接受交通、公安、税务等部门联合抽查,若存在车辆挂靠、虚假备案等行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并责令停业。
每年1月底前向交通部门报送上年度经营情况、车辆保有量、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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