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在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需先取得营业执照,再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不少于五百万元且须实缴,拥有五十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场所、三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以及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一点五倍以上的停车场,并具备企业章程、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初级以上职称人员,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汽车租赁业务。
一、公司设立
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提交公司名称、住所、章程、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领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汽车租赁”。
刻制公章并到公安机关备案,开立银行基本账户,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二、人员与场所
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五十平方米,为非居民住宅,具备接待、业务办理功能,并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配备汽车租赁业务管理、车务管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共计不少于三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车辆与停车
按批准数量购置租赁车辆,办理车辆入户和第三者责任险,领取营业性《道路运输证》。
拥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一点五倍,提供场地使用证明。
四、制度与审批
建立企业章程、车辆技术管理、财务会计、安全生产等制度,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岗位各配备一名初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向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保险凭证、场地证明、人员证书等材料,经审核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凭许可证办理税务登记并正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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