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简易注销是一种相对简便的注销方式,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公司。通过简易注销,公司可以快速完成注销流程,节省时间和精力。
一、简易注销的适用条件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公司简易注销适用于以下条件的公司:
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公司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已将债权债务全部清算完毕。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已结清应缴纳税款:公司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已结清应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无违法记录或已处理完毕:公司无违法记录,或已处理完毕所有违法记录。
未被纳入异常经营名录:公司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简易注销的流程
(一)公告期
公司决定简易注销后,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20天。公告内容包括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告日期等信息。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
(二)提交申请
公告期满后,公司需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公司基本信息、申请原因等。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承诺公司符合简易注销条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
(三)审核与注销
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公告期内无异议,登记机关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销登记的决定,并出具注销证明。
三、简易注销需提供的材料
(一)《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填写公司基本信息、申请原因等,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承诺公司符合简易注销条件。承诺书内容包括公司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已结清应缴纳税款等。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如果营业执照丢失,需提交登报声明。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需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注意事项
(一)公告期内无异议
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公告期内有异议,登记机关将终止简易注销程序,公司需按照一般注销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二)确保材料齐全
提交简易注销申请前,需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准确。材料不齐全可能导致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延长注销时间。
(三)妥善处理税务问题
虽然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已结清应缴纳税款的公司,但公司仍需确保税务情况正常,无欠税、未申报等情况。
(四)咨询专业机构
简易注销流程相对简便,但建议咨询专业机构或律师,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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