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简易注销是一种相对便捷的注销方式,适用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无债权债务的公司。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
(一)公告填报
登录公示系统:企业联系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
填写公告信息: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等信息,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扫描件。
提交公示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申请,公告期为20天。
(二)税务清税
提交清税申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税务注销申请。
获取清税证明:税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清税证明》。
(三)提交注销申请
准备申请材料:公告期满后,企业需准备《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
提交申请:登录政务服务网企业注销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提交至市场监管部门审核。
(四)领取注销通知书
审核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领取通知书:企业可在线下载电子版或至登记机关窗口领取纸质文件。
二、公司简易注销需提供的材料
(一)公告阶段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全体股东或投资人签字盖章,承诺真实有效。
(二)税务清税阶段
清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三)工商注销阶段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可在当地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
营业执照正副本:若遗失需登报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章。
三、注意事项
公告期异议处理:公示期间,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公示系统提出异议。若收到有效异议,简易注销程序自动终止,企业需转为普通注销流程。
承诺书法律效力:《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真实有效,若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投资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证照与印章管理:完成注销后,企业应依法销毁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等印鉴,避免法律风险。
通过以上流程和材料准备,企业可以顺利完成简易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