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在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需满足一系列条件,涵盖公司主体、车辆、场所、人员及资质等多方面。
公司主体条件
公司形式须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自然人或法人。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无最低限额,但建议根据购车规模合理设定,一般小型租赁公司可设定在50万元至100万元人民币。公司章程需载明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
车辆条件
自有车辆不少于10辆,且均为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车辆须在上海完成注册登记,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交强险及商业险保单需齐全有效。
经营场所与停车场地
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产权性质为商业或办公。停车场地须满足全部自有车辆停放,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同意书,且场所应配备消防、监控等安全设施。
人员与管理制度
需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为其在上海缴纳社保。要建立车辆技术档案、维修保养、安全检查、客户身份查验等制度,制定统一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及纠纷处理流程。
注册流程
名称预核:登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即时获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登记:携带核准名称通知书、法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注册地址证明等材料,到工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审批通过后,将获得《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及税务登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并完成税务登记。
行业许可或备案办理: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汽车租赁备案,取得《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