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在全球化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在中国注册公司,以抓住中国市场的机遇。但注册过程相对复杂,需满足诸多条件。
一、主体资格要求
外国自然人需提供护照原件及经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的护照复印件,护照需在有效期内;外国企业则需提交境外公司注册证书、存续证明、章程、董事会决议等文件的公证认证件,认证程序包括当地公证、外交部认证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港澳台投资者按特别规定提交经当地有权机构公证的文件,免外交部认证。
二、注册资本与出资方式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法律对最低注册资本无统一要求,但需与经营规模相匹配,股东应在章程约定的期限内缴足出资,一般不得超过三十年。出资可采取外汇现汇、跨境人民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估价可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三、公司住所证明
公司住所需为真实、合法、安全的非住宅类固定场所,可使用自有房产、租赁商用房或经备案的集中办公区地址,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同意书。
四、公司章程与名称
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载明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等。名称须预先在“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核准,字号不得与已登记企业相同或近似,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有效期六个月。
五、经营范围与负面清单
经营范围须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规定,负面清单之外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备案管理;负面清单之内须先取得行业主管部门许可后方可办理工商登记。
六、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应当是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的外国人,且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管理能力。
七、办理流程
名称预核: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即时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商务备案:投资领域不属于负面清单的,实行备案管理;登录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在线填报,三个工作日内取得备案回执。涉及限制类行业的,须先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等材料,获批后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工商设立登记: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中外文对照)、经公证认证的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法定代表人等高管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住所使用证明、商务部门备案回执或批准证书等材料,审核通过后颁发营业执照。
后续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备案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持营业执照、公章、法人护照原件到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账户及外汇资本金账户,办理外汇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到税务机关完成信息补录、税种核定、发票申请,外籍法定代表人需进行实名认证;雇用中国员工的,在电子税务局同步办理社保、公积金单位账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