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劳动纠纷有哪些
司法大数据与官方文件显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最常见的纠纷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解除终止补偿”六大类;纠纷出现后,先调解、再仲裁、后诉讼是法定三步路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应依此维权。
第一、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是当前发生率最高的案由之一。
第二、劳动合同纠纷
涵盖从订立、履行、变更到解除、终止全过程:未签书面合同、违法约定试用期、单方调岗、无固定期限合同争议等均属此类。
第三、工资报酬纠纷
包括拖欠工资、克扣绩效、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主张补发并请求经济补偿。
第四、社会保险纠纷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或缴费基数低于实际工资,劳动者可要求补缴并赔偿损失。
第五、工伤待遇纠纷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就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用人单位未参保的需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第六、解除与终止补偿纠纷
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即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合同后拒办档案、社保转移手续,劳动者可请求继续履行或主张赔偿金。
第七、处理路径
发生争议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企业、街道或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自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