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拟定要注意什么
合同拟定只需抓住“主体审查、核心条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四个板块,先核对签约人身份与经营范围,再细化标的、价款、履行期限,随后用违约金与解除条款锁定风险,最后约定法院或仲裁机构,合同即可生效并具备可执行性。
一、主体审查
签约前查验营业执照、身份证及授权书,确认对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经营范围涵盖合同标的;若由经办人签字,须留存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正本。
二、核心条款
标的条款
写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级;若为服务,须列明服务内容与成果标准。
价款条款
明确总价、计价方式、税费承担、支付节点及支付方式;若分期付款,须注明每期金额与付款条件。
履行期限
精确到年月日,并设置提前或延后履行的书面通知义务;若分期交付,须列明各节点时间。
三、违约责任
违约金
按合同标的金额约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若难以预估,可写“按实际损失计算”。
解除权
明确一方迟延履行超过约定期限,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通知送达即生效。
不可抗力
列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情形,并规定遭遇方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延期或解除。
四、争议解决
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或选择仲裁委员会仲裁;若选择仲裁,须写明仲裁机构全称、仲裁地点及仲裁规则,避免条款无效。
五、签署与生效
合同文本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若页数较多,须加盖骑缝章并注明签订日期;电子合同应使用可靠电子签名并保存签署日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