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在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只需满足“公司主体、车辆规模、经营场所、管理制度、备案许可”五项条件,即可先领取营业执照,再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汽车租赁备案,即可正式开业。
一、公司主体条件
公司形式须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自然人或法人。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无最低限额,建议与车辆购置计划相匹配。
公司章程须载明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
二、车辆规模要求
自有车辆不少于10辆,车型为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
车辆须在上海办理注册登记,行驶证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车辆购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须齐全。
三、经营场所条件
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产权性质为商业或办公。
停车场地面积须满足自有车辆停放需求,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场所须配备消防、安全监控等基础设施。
四、管理制度
建立车辆技术档案、维修保养、安全检查、客户身份查验等制度。
制定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及纠纷处理流程。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为其在上海缴纳社保。
五、办理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登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名称申报系统,即时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登记:向浦东新区或公司住所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登记申请书、章程、股东身份证明、住所证明,材料齐全后当场核发营业执照。
刻章备案:凭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备案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银行开户:携带营业执照、公章、法人身份证到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税务登记: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完成新办纳税人套餐式登记,领取税务Ukey。
租赁备案: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通过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一网通办平台上传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保险单、经营场所证明、管理制度文本,完成汽车租赁备案后即可正式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