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商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企业终止经营必须依次完成清算备案、税务注销、公告、工商注销、银行账户及印章注销六个环节。只要材料齐全、公告期满,即可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法人资格正式终止。
一、注销流程逐条拆解
(一)清算组成立与备案
公司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清算组成员名单;同步以报纸或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一般四十五天,简易注销为二十天。
(二)税务注销
税务机关先进行预检,核对是否存在欠税、未缴销发票或未结稽查。企业需提交《清税申报表》、近三年财务报表、发票及税控设备缴销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会注销决议、清算报告等。审核无误后出具《清税证明》,税务部门已与市场监管部门共享信息,企业无需再提交纸质清税文书。
(三)工商注销登记
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解散决议、经确认的清算报告、税务部门清税文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报纸公告样张或公示系统截图等材料。登记机关核准后发放《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四)银行账户注销
持《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清税证明、工商注销回执、公章、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剩余支票等,到开户行办理基本户及其他账户销户。
(五)印章注销
持《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原刻章登记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及其他备案印章,到公安机关办理印章注销备案,印章可自行销毁或留档。
二、材料清单汇总
清算组备案: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清算组成员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证明。
税务注销:《清税申报表》、近三年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会或董事会注销决议、清算报告、发票及税控设备缴销证明。
工商注销:《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解散决议、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税文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告报纸样张或公示截图。
银行账户注销:工商注销通知、税务注销通知、开户许可证、印鉴卡、法人身份证、剩余支票等。
印章注销:工商注销通知、刻章登记卡、法人身份证、全部备案印章。
三、简易注销特别通道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公告二十日后直接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承诺书即可,无需清算报告和报纸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