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失的需要办理注销怎么办
营业执照丢失不会阻断注销流程,只需先补办执照或直接以“遗失公告”替代,再依次完成清算组备案、45天公告、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与公章注销即可。全程耗时约两个月,材料齐全即可一次办妥。
一、先处理执照遗失
登报声明: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声明》,载明企业名称、注册号并声明作废,保存整份报纸原件。
线上同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截图留档。
补办执照(可选):若当地登记机关要求先补照,再按下列材料现场提交——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营业执照补发申请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公司关于补照的决定文件原件。
材料无误后,5个工作日领取新照。
二、注销流程五步走
步骤1清算组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成立清算组的备案申请,领取备案回执。
步骤2注销公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报纸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45天。
步骤3税务注销
先缴销空白发票、注销税控设备,再完成税款清算,取得《清税文书》。
步骤4工商注销
公告期满后,持清税文书、注销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遗失公告报纸)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当场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步骤5银行与公章注销
凭工商注销回执到开户行销户,再到公安机关窗口注销公章备案。
三、可直接免补照的特殊情形
若所在地已执行《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企业可凭公示系统“执照遗失公告”直接申请注销登记,无需补发营业执照。建议事前咨询当地登记机关确认是否适用免补照通道。
四、注意事项
•所有报纸、截图、回执须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公告内容须含企业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销原因、债权申报期限。
•公章同时遗失的,应同步刊登公章遗失声明,并凭报案回执一并办理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