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只需五步:确认管辖→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参加庭审→领取裁决。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材料齐全、流程正确即可在45日内拿到裁决书。
一、确认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可受理。若两地不一致,劳动者可选择对自己更便利的地点提交申请。
二、准备材料
1仲裁申请书: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身份证明: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证据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解除通知、社保缴纳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授权委托: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提交申请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仲裁委员会窗口或网上立案平台提交。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出具收件回执,网上立案的生成电子回执。五个工作日内,仲裁委会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双方。
四、参加庭审
1举证质证:双方按顺序出示证据,相互质证。
2仲裁庭调查:仲裁员就争议焦点提问,双方如实回答。
3最后陈述:双方总结观点,仲裁员宣布休庭并择日作出裁决。庭审一般不超过一次,特殊情况可延期一次。
五、领取裁决与执行
仲裁庭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可延长十五日。裁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双方均未起诉的,裁决生效。若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时效提示
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工资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超过时效且无中止中断事由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七、费用与期限
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阶段一般45日内结案,执行阶段视法院排期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