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在上海设立汽车租赁公司,须先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再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审批重点核查车辆权属、停车场地、经营管理制度及人员资质,全部条件符合后方可正式开展租赁业务。
一、工商登记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
名称中须含有汽车租赁字样,通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系统预先核准。
2、注册资本
认缴制即可,一般不少于200万元,便于后续资质审核。
3、注册地址
商业办公用房或集中办公区,提供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地址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
4、股东及法定代表人
至少一名自然人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公司章程
明确经营范围含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汽车配件销售等。
二、经营许可证前置条件
1、车辆要求
公司名下至少拥有20辆符合本市环保标准的小型客车,车辆须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且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
2、停车场地
具备与车辆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停车场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面积不少于每辆车20平方米。
3、经营管理制度
制定车辆技术管理、安全运营、服务规范、投诉处理等制度,形成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
4、人员配置
配备2名以上具有汽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三、申请流程
工商注册完成后,登录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网上办事系统填报申请表,上传营业执照、车辆清单、产权证明、停车场地证明、管理制度、人员证书等材料;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车辆备案手续,企业即可对外开展汽车租赁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