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外国自然人或企业均可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先通过名称核准,再凭商务部门备案回执、经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注册地址材料等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完成外汇登记后即可正式运营。
一、主体资格要求
1、外国自然人
提交护照原件及入境签证,护照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并附中文翻译件。
2、外国企业
提交公司注册证书、存续证明、董事会决议,文件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翻译件由正规翻译公司出具。
二、前置审批与备案
1、名称预先核准
在市场监管部门网上系统提交拟用名称,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商务备案
登录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在线填报投资者信息、经营范围、出资方式等,打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三、注册材料清单
1、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2、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署,可采用市场监管部门示范文本。
3、主体资格证明
见第一部分要求。
4、注册地址文件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地址提交租赁合同及产权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
包括委派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外国自然人提交护照,外国企业提交授权代表护照。
7、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明确授权范围及期限。
四、办理流程
核名通过后,持全部材料到登记机关窗口或全程电子化平台提交设立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凭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并在三十日内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企业即可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