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在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必须同时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并满足车辆、停车场地、管理制度、资金等四方面硬性要求。
一、企业设立通用条件
公司名称须含“汽车租赁”字样,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完成核名。
注册资本认缴即可,建议不低于三百万元,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注册地址须为商用办公用房,提交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明齐全,无道路运输行业禁入记录。
公司章程须明确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并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后,刻章、开立银行基本账户、完成税务登记。
二、行业专项条件
车辆要求
拥有不少于二十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小型客车,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
停车场地
具有与车辆数相适应的固定停车场所,提供场地平面图及产权或一年以上租赁协议。
管理制度
建立车辆技术管理、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投诉处理等制度,形成书面文件备查。
专业人员
配备熟悉汽车技术性能的管理人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备案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
登录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系统,上传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停车场地证明、管理制度文本、人员证明等材料。
现场核查
交通主管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核查车辆与场地。
领取备案证明
核查通过后,当场发放《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并在官方网站公示备案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