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在上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必须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拥有不少于10辆符合技术等级的小型客车,配备相应数量的管理人员和车辆维护人员,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地,完成工商登记、车辆备案、税务报到后即可正式营业。
一、前置审批要求
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审批通过后方能开展汽车租赁业务。
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汽车租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并在章程中明确写明。
二、注册资本与股东条件
注册资本认缴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股东可为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及法人身份证明。
三、车辆与人员条件
自有车辆不少于10辆,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技术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且安装符合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
配备至少1名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需具备汽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所有驾驶员若为专职驾驶人员,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场地与设施条件
具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并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拥有与车辆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且面积不少于每辆车15平方米。
五、办理流程
名称预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提交公司名称预核申请,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工商登记:携带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办公场所证明、经营范围等材料到所属区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
备案申请:凭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卫星定位安装证明、停车场证明、人员资质等材料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办理汽车租赁经营备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备注栏备案信息。
刻章备案:持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指定刻章点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银行开户:选择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用于日常经营资金往来。
税务报到:在电子税务局完成税务登记、税种核定及发票申领,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