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纳税人要先在税务环节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并取得清税证明,再凭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资料分“税务注销”和“工商注销”两个阶段准备,缺一不可。
一、税务注销阶段需提交的资料
《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已领取发票领用簿的纳税人需交回《发票领用簿》并缴销空白发票、金税盘、IC卡等税控设备
如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需提交吊销决定复印件
当期申报表及完税凭证(用于证明税款已结清)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工商注销阶段需提交的资料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纸质版须缴回)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包含注销公司及成立清算小组)
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工商局领取并填写完毕的注销表格
公司原始档案
登报公告的报纸样张(如选择报纸公告方式,需在公告45日后提交)
三、办理流程提示
先完成税务注销:结清全部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及税控设备,取得清税证明。
再进行工商注销:持清税证明及相关决议、报告等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公告要求:一般注销需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5日;简易注销则公示20日无异议即可继续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