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须“先税务、后工商”两步完成:税务注销后,凭《清税证明》等五类核心资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工商注销即可,整个流程材料清单固定,可直接照单准备。
一、税务注销阶段所需资料
《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未实行“三证合一”的纳税人提供)
发票领用簿及空白发票、金税卡、IC卡或税控盘、报税盘
股东会或董事会注销决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当期申报表、完税凭证及《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如属破产企业,提供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复印件
二、工商注销阶段所需资料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遗失的须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遗失公告)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须载明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登记机关领取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登报公告的报纸原件(公告满45日后提交)
三、办理提示
•税务注销完成后,应在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工商注销,逾期需重新启动流程。
•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且无未结涉税事项,可免于提交《清税证明》,直接走简易注销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