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纳税人注销营业执照需分税务注销和工商注销两个阶段,依次提交《清税申报表》、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核心材料,并确保发票、税控设备已缴销、税款已结清。
一、税务注销阶段必备材料
基础材料
《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已实行“一照一码”的企业提交前者)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
税务结清证明
发票领用簿及空白发票缴销证明(已领用发票的企业)
税控设备(金税盘、IC卡等)缴销证明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或清税文书(证明无欠税、无未办结事项)
其他补充文件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非独立核算企业或特殊情形)
法院破产裁定书(破产企业)
二、工商注销阶段必备材料
核心文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遗失需先公告作废)
税务注销证明文件(清税证明)
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全体股东签字)
程序性文件
工商局领取的注销登记表格
公司原始档案(用于核对信息)
登报公告的报纸原件(普通注销需公告45日)
特殊情况文件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国有独资公司)
法院强制清算或破产终结裁定书(强制清算企业)
三、办理顺序与注意事项
流程顺序
先完成税务注销(取得清税证明),再办理工商注销,最后注销银行账户、社保登记及印章。
关键前提
所有发票必须验旧缴销,税控设备必须注销。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及滞纳金必须结清。
材料简化条件
若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已实现清税信息共享,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