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税务注销需先完成税务清算(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取得《清税证明》后,方可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流程包括税务注销预检、提交材料、税务部门核查及出具清税文书,最终凭清税证明完成企业登记注销。
一、税务注销核心流程
税务清算
企业需结清所有税款(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滞纳金及罚款,缴销未使用的发票及税控设备。
若存在未办结事项(如跨区域涉税事项、出口退税清算),需先行处理。
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企业需先补申报、缴罚款并解除异常状态。
提交材料
必报材料包括:
《清税申报表》(一照一码纳税人)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非一照一码纳税人)。
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发票及税控设备缴销证明。
选报材料(根据企业情况):
税务登记证件(非一照一码纳税人)。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被吊销企业)。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上级主管或董事会决议注销)。
税务部门核查
税务部门核查无欠税、无未办结事项后,出具《清税证明》。
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如无欠税、无发票领用等)的企业可即时取得清税文书。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先办结未结事项(如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清算)。
后续工商注销
凭《清税证明》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注销登记申请,材料包括: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董事会注销决议、清算报告。
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需登报声明)。
简易注销企业需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二、特殊情形处理
简易注销: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清偿完结的企业,可免提交清税证明,直接通过公示系统公告后办理注销。
破产或强制清算企业:管理人持法院裁定书可直接申请税务注销,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海关报关企业:需先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办理海关注销,再申请工商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