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失的需要办理注销怎么办
营业执照丢失后,企业仍可办理注销,但需先进行营业执照遗失声明,再按正常流程办理注销。
营业执照遗失声明
公示系统声明:企业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营业执照遗失公示。
报纸声明: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声明,明确写明营业执照的字号全称、注册号等信息。
注销流程
税务注销:先办理税务注销,需结清所有税务事项。
清算组备案:在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组备案登记,取得备案确认通知书。
公告: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提交注销申请: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银行注销:完成税务、工商注销后,到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