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税务注销是企业结束经营活动、退出市场的重要环节,涉及多个步骤和所需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及所需材料说明:
一、税务注销的流程
(一)税务注销预检
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时,税务部门会进行税务注销预检,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
(二)容缺即时办理条件
如果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资料齐全,税务部门可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但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可在纳税人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及罚款且无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
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三)不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
如果纳税人不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或者虽符合但纳税人不愿意承诺的,税务部门会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未结事项,纳税人需先办结各项未结事项。
(四)破产或强制清算企业
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或相关强制清算材料,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税务注销,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五)委托扣款协议
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
二、税务注销所需材料
(一)必报材料
《清税申报表》(一照一码纳税人)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非一照一码纳税人)。
(二)选报材料
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非一照一码纳税人,已实名办税纳税人免以提供)。
《发票领用簿》(已发放过发票领用簿的纳税人)。
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使用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的纳税人)。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书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上级主管、董事会决议)。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书复印件(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税)。
(三)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发票及税控设备(已缴销证明)。
税务登记证/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未三证合一)。
《清税证明》(税务局核查无欠税后出具,工商注销必备)。
三、注意事项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
税务部门可根据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二)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
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且不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税务机关不予注销,如未依法清算缴税、未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等情形。
(三)非正常户解除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需先解除异常(补申报、罚款)才能注销。
(四)其他未结事项
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需提供相关材料,配合税务机关对未办结核查任务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