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商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工商注销是企业终止经营时必须完成的重要步骤,涉及多个环节和所需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及所需材料说明:
一、工商注销流程
确认企业状态
核查是否存在未结清的税款、债务或未完成的合同,确认公司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若存在行政处罚记录,需先履行相关义务。
召开股东会议
全体股东需签署《公司解散决议书》,明确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
启动清算程序
在省级以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示期不少于45天。
清算组需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税务注销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清税申报表》,需携带近三年财务报表、发票领购簿、税控设备,完成税款清算后领取《清税证明》。
工商注销
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清税证明》原件,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可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
银行账户注销
携带公章、法人身份证、注销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销户,需提前结清账户管理费、年费等费用。
其他注销事项
如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二、工商注销所需材料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三、注意事项
简易注销与一般注销
简易注销: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日,节省45天清算期。
一般注销:正常经营的企业需先完成税务注销,再进行工商注销。
长期不注销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将被限制高消费,无法担任新公司高管,每月产生2000-10000元不等的税务罚款。
跨区域经营的特殊要求
涉及多地分公司的企业,需先完成所有分支机构的注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证明》。
资产处置的税务要点
存货按市场价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固定资产净值需计入清算所得计算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