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公司简易注销是一种相对便捷的注销方式,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及所需材料介绍:
一、公司简易注销的适用条件
简易注销适用于以下符合条件的企业: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没有进行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后未开过发票。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无股权质押、无未结诉讼或仲裁案件。
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
二、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
税务注销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系统查看是否符合即办资格。
若符合即办流程,可直接在网上提交注销申请。
若不符合,需下载打印告知通知书,填写当月当季度年度报表,带上正副本、公章、税控盘、空白发票等去税务局办理。
工商注销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公告期为20天,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公示系统提出异议。
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企业需在3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银行账户注销
提前预约银行网点,准备好以下材料:法人身份证原件、工商税务注销通知书原件、公章和法人章、财务章、开户许可证。
前往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印章注销
携带以下材料到印章公司或公安厅办理印章销毁: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予注销通知书。
三、公司简易注销所需提供的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税务注销证明(已领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交)。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交)。
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向商务部门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证明文件。
四、注意事项
公告期:简易注销的公告期为20天,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方可申请注销。
材料准备: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的延误。
税务清缴:税务注销是简易注销的前提,确保所有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已结清。
银行账户:银行账户注销需在工商税务注销后进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银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