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
一、股东条件
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也可以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资格
股东需具备法定资格,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条件。
二、注册资本
认缴出资额
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最低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行业有更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资期限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三、公司章程
制定与签署
股东需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章程应载明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内容。
签名与盖章
全体股东应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公司名称与组织机构
公司名称
公司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名称需经过预先核准。
组织机构
公司需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五、公司住所
公司需有固定的住所,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同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