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在中国,使用住宅作为公司注册地址的政策逐步放宽,但具体要求和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回复,目前大部分地区允许将居民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但需要提供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证明文件。部分地区对特定行业(如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创意、设计等)放宽了住宅经商的登记条件,无需业委会同意。
二、住宅作为注册地址的条件
房屋性质:可用于注册公司的房屋性质包括住宅、商用、商住两用等。无论是自有房产还是租赁房屋,均需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
房屋使用证明:使用住宅作为注册地址时,需要提供住所使用证明和《住所登记表》。此外,还需提交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三、注册公司所需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若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提交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