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定明确,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此外,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一、认缴出资与实缴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
二、特殊情形的注册资本要求
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性缴足出资额。此外,如果公司的生产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重大公共利益,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可以按照原出资期限出资。
三、注册资本的实缴与验资
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认缴制,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如果存在认缴出资期限三十年以上或注册资本十亿元人民币以上等情形,公司登记机关将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研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