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和材料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并且要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到工商局或者线上进行企业名称核准;
(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及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4)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公司章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必须设立董事会,成员要求5人到19人。还需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且监事会中重工代表的比例不能低于三分之一。
(7)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2、注册股份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明以及租赁合同;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