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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
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
发布时间: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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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变更组成形式
1、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家庭经营成员在《个体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字栏中签字确认。其中,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2、外地人员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指定(委托)书》(经营者本人办理的,无需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