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资保险经纪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保险经纪公司是代表投保人利益与保险公司洽谈保险业务的第三方,在业务达成之后,向保险公司收取相应的佣金。从本质上说,保险经纪公司服务于客户,不光起到中介作用,同时也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风险方案等服务。理论上讲,保险经纪不属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它就像一家“保险超市”,同时替不同的保险公司销售产品,通常标榜中立性来取得客户的信任。在国内也就叫:第三方理财。
保险经济公司的成立在我国由保监会严格审批。经批准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在领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后,要进行工商注册才可营业,并且还应在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发表公告。
设立中资保险经纪公司须具备如下条件:
(1)最低实收货币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2)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3)公司员工不得少于30名,其中持有《资格证书》的公司员工人数不得低于公司员工总数的1/2。
(4)具有符合保监会任职资格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5)具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的营业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