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小时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400-885-6011

财税业务 >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未抵扣完的增值税怎么处理?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未抵扣完的增值税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2-12-06
内容不是您需要的?直接在线咨询相关问题,帮您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在2018年发布第18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会计分录: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国家税务总局在2022年又发布了第6号公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公告中规定:根据18号公告规定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的进项税额,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余额,在2022年度可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会计分录:借记固定资产等上述相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不再调整。对无法划分的部分,在2022年度可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热线电话:400-885-6011

24小时在线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号加区号。

微信沟通
专属顾问,随时沟通!

注册公司找创业护航

上市公司安全可靠

×

* 请输入正确手机号码

获取验证码

* 验证码不正确

×
如:上海创业护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是“上海”,字号是“创业护航”,行业是“信息科技”,类型是“有限公司”
×

资料提交成功

客服将尽快与您联系

提交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