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小时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400-885-6011

财税业务 > 上海代理记账:纳税人的义务要明了

上海代理记账:纳税人的义务要明了

发布时间:2023-05-06
内容不是您需要的?直接在线咨询相关问题,帮您解答~

纳税人的义务

1、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2、纳税人有依照税法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义务,并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3、纳税人有按规定设置帐簿的义务。

4、纳税人有按税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的义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需报经税务机关批准。

5、纳税人有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义务。

6、纳税人要按照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规定保管和使用发票。

7、纳税人欠缴税款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

8、纳税人要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9、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在纳税人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扣缴义务人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义务。

1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热线电话:400-885-6011

24小时在线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号加区号。

微信沟通
专属顾问,随时沟通!

注册公司找创业护航

上市公司安全可靠

×

* 请输入正确手机号码

获取验证码

* 验证码不正确

×
如:上海创业护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是“上海”,字号是“创业护航”,行业是“信息科技”,类型是“有限公司”
×

资料提交成功

客服将尽快与您联系

提交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