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个人独资公司所需资料及说明
注册个人独资公司所需资料及说明: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设立前已经办理的)(原件1份);
4、投资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XX市外户口的需提交经经营所在地计生部门验证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49周岁以下的已婚男性及未婚男、女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已婚男性与配偶同流入的可持其配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XX省外户口的,49周岁以下的男、女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住所证明:住所为投资人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和投资人出具的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住所为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和投资人出具的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
6、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